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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100号 关于公布2018年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精英人才培养,构建富有特色的“专业+创新创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开展了2018年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立项资助建设工作,经专家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现决定对税收学等16个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资助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本年度获准立项建设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延期一年。

二、资助经费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后,学校给予5万元/项的建设启动经费;在经过一年的建设并通过中期检查验收后,学校继续给予3万元/项的资助经费;建设期满通过验收后再拨付2万元/项的资助经费。

三、建设要求

专业负责人须找准专业特色,加强实践践教学的顶层设计,明确人才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路径并落地实施;须积极探索适合各专业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出台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须推动实验实践课程建设,在培养方案中予以体现;须加强教学实践基地管理,在新建基地的同时,维护好原有基地,最大程度的利用好该部分资源;须加强双创教育工作,以双创项目及赛事工作为抓手,培养双创导师,切实提升学生双创能力;须加强实验实践教材建设。上述内容均为项目评估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

建设过程中,学校将通过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材料评审、举行学生座谈、组织专业负责人答辩交流等途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四、其他

1.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立项申报书约定的计划进度开展相关工作。

2.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立项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及服务工作,以不断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创新,提高我校学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建设立项资助项目

2、本科生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建设标准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