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8〕141号
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网上学籍信息确认和
图像信息采集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应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和毕业相关信息的要求,现对2015级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学籍信息确认和图像信息采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个人信息补充和确认
1.时间:2018年10月12—22日
2.方式:学生本人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充和确认
3.操作步骤:
学生本人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选择“学生个人信息维护”,点击“申请”,按照《2015级毕业生学籍核对字段核对要求和维护单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逐一核对表中列出字段的个人信息(未在表中列出的字段无需核对),并准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字段,点击“提交申请”,以便我们及时联系。经学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论所需核对字段是否全部准确无误都要请学生本人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毕业生信息确认登记,并将核对中发现的错误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按照《2015级毕业生学籍信息修改汇总表》(附件2)登记,请学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于10月23日上午9点前交至实验楼10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xjk102@126.com(沙河校区学院可先发电子版,纸质版于10月24日交至沙河师生服务大厅9159金沙申请大厅)。逾期不进行信息填写、核对或未核对正确的学生,如因此影响其正常毕业,后果自负。
二、图像信息采集
1.时间和地点:10月30日,南路校区:学术会堂一楼中厅(艺术空间);10月31日,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各班具体采集时间见附件3。
2.收费标准:每套20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支付宝,不支持微信付款,学生个人现场交予拍照单位。
3.注意事项:
(1)请2015级的各班班长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图像采集信息表》,并及时发放至本班学生手中。领取时间和地点:10月24日,沙河校区师生服务大厅9159金沙申请大厅;10月25日,南路校区实验楼102。
(2)学生认真填写信息表中各项信息,填写内容参见附件4,要求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切勿使用简称。
(3)图像采集当天,请辅导员安排好毕业生持信息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等候和照相的过程中请遵守秩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以保证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正常进行。
(4)照片为蓝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证件照,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建议拍照时着深色正装、浅色衬衣。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未能按时照相的学生请于2018年12月29日前自行前往教委指定地点补拍。
补拍地点: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10号线国贸C出口)
补拍工作时间:星期二——星期日(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补拍联系电话:58691620;
补拍收费标准:每套30元,学生个人现场交予拍照单位。
本次确认和采集的信息将用于2015级本科生毕业及学位证书的制作,同时该信息还将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基础数据分别上报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该数据一经上报将无法修改。请各学院务必将上述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名2015级本科生,并督促学生及时进行信息确认和图像采集。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9159金沙申请大厅学籍管理人员联系:
地 址:实验楼102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288313/62289151。
附件:1.2015级毕业生学籍确认字段核对要求和维护单位一览表
2.2015级毕业生学籍信息修改汇总表
3.2015级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时间表
4.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图像采集信息表(样表)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