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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7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精英人才培养,构建富有特色的“专业+创新创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暨专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立项资助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建设应坚持“突出专业特色、强化顶层设计、注重能力培养”的思想。强化专业实践教学在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渗透于专业教学中,达成知行合一的教育过程和教育效果;以专业人才培养顶层设计为切入点,通过实践类课程渗透、实践教学方法应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等途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建设原则和要求

1、坚持科学性原则。从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角度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顶层设计,明确人才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路径。

2、坚持专业性原则。在专业教育,尤其是实践教学中有效地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支撑。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形成具有专业底蕴的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成果的质量。

3、坚持系统性原则。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多类型、多层次实践教学内容的有机结合。

4、坚持内涵提升原则。找准专业特色,集中力量,加强质量监控,破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根本问题,挖掘培养专业精神的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

5、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实践教学管理相对复杂,要构建一个合理有效的工作模式,使实践教学体系中各环节的组织管理规范化、体系化和长效化,杜绝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的随意性。

三、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框架建设。在培养方案中明确人才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路径,构建基于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实践教学活动各环节的作用及相互联系,系统的构建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整合资源,使体系内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和协调统一,避免实践内容碎片化。建设成果需体现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规定相应学时学分,合理增加实践课时。

2、课程建设。重点建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在课堂教学内容中的实验和实践环节。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课程群,确保每个实验实践项目都能指向培养目标的达成。组织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实践指导教材。

3、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改革。注重实践过程的评价与考核,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4、落实整建制的专业实习实践。依托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为尽量多的学生提供便于参与的、有校企教师联合指导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和毕业实习机会。具体要求参见《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8〕89号)文件要求。

5、建立质量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参与者的积极性与责任感,推进工作开展,最终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升。各专业要建立科学、完整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对整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考评、控制、反馈,避免质量评价流于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完善实践教学工作。

四、立项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为学院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负责人,应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角度总体规划、与各专业负责人经过充分研讨后,确定参加此次申报的专业,原则上每个学院参加申报的专业不超过3个。并填写完成申报书(具体见附件1)。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3、验收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对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认定。

五、经费管理

1、立项建设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学校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目立项后,学校给予50%的建设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后,学校给30%的建设经费,检查不合格者,学校暂停发放第二次经费;建设期满通过学校专家验收后再发放20%的后期完善经费。

2、设立专项建设经费,学校按照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六、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自学校批准立项起,至2020年7月。

2、检查验收。学校组织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汇报、资料查阅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各项目负责人需按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通知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总结材料。

七、其他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此次申报为契机,规范建设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推动实践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请各学院于7月2日前分别将申报书(一式4份)报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学实验与实践科(图配楼111),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tupeilou111@sina.com,邮件命名格式:**学院2018年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