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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并做好我校参评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8〕273号),对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等申报事宜做出了具体要求。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就做好我校北京市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评选范围为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荣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和“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的不参加本届奖项评选。

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5-2018学年度)承担的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二、 推荐名额与推荐方式

按照市教委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候选参评人员共3人,其中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至少1人。各学院可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名额不限。

三、 校内推荐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被推荐教师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8年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需附相关教学科研成果、奖项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申报材料经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申请人请于6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质量科(办公楼409),电子版(不含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发送邮箱Jwczlk@cufe.edu.cn。

四、 其他要求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的评选要求,参评候选人经学校推荐后,须在6月25日—6月29日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如本人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具体要求详见市教委通知)等。另外,还须参加评审阶段(2018年9月)市教委统一组织安排的20分钟现场观摩授课。故向学校申报参评人员须保证经学校推荐后能正常按照市教委要求参加后续评选活动。关于北京市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市教委相关通知(附件2)。

附件:

1.9159金沙申请大厅2018年北京市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申请表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蔡佳林/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

电子邮箱:Jwczlk@cufe.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409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