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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38号 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6〕45号)的规定,学校现启动2018年转专业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范围

我校2017级和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根据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正在休学或应作退学处理的和艺术类、体育类、定向计划招收和中外合作培养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通过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只能在录取专业的同一级学科门类范围内申请转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时间安排

1.3月29日前

请各单位务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报送《接收转专业类/专业学生工作方案》(电子版请发至changyi2001@126.com)。

其中2017级可以按大类转专业,也可以明确转到具体专业。

2.4月11日前

(1)9159金沙申请大厅在教务系统中向全校公布各教学单位接收转专业类/专业学生相关信息。

(2)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转专业类/专业条件设置(详见转专业操作说明)

3.4月19日前

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一个转入专业类/专业。

(1)学生如实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类/专业审批表》或《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类/专业审批表》中各项内容,并附上本人课程学习成绩单(从教务系统直接打印),于4月19日前交至所在学院

(2)学生4月19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报名完毕(详见转专业操作说明)

4.4月26日前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为教务干事、教学院长二级审核(详见转专业操作说明),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并将《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类/专业审批表》(附学生课程成绩单)交至接收学院。

5.5月11日前

接收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办法进行遴选,为教务干事、教学院长二级审核(详见转专业操作说明),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材料,将《拟接收转专业类/专业学生名单》(全部申请转入学生排序后的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类/专业审批表》、《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专业审批表》和考核成绩报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

6.6月1日前

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拟接收转专业类/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于6月1日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公示。

7.转专业类/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9159金沙申请大厅发布正式文件。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学习管理和学费

1.已转专业学生在下学期初到新专业办理注册和学籍手续。

所有转专业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最长学制(按学校管理规定执行)内完成转入专业的相应培养方案,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即可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即可授予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

2.转专业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现有培养方案,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由接收学院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或转换,并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记入该生成绩档案。学生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3.所有转专业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最长学制(按学校管理规定执行)内完成转入专业的相应培养方案,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即可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即可授予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

4.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自转入后按转入专业和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

四、有关说明

1.在我校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是我校进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成长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6)45号〕,并做好转专业的咨询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2.学生应慎重考虑本人能否完成新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特别是转入跨学科门类专业时,更应慎重。

3.各单位转专业工作必须按照上述的时间表进行,以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4.联系人:常老师,电话:8311,邮箱:nicelifecy@126.com,办公室:实验楼西侧102办)。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