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字〔2017〕140号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第二批结题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7             点击: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近日,学校接到京教函〔2017〕507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第二批结题验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并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我校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14-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不包含已通过第一批结题验收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项目结题方式及要求

重点项目和联合项目由学校负责组织验收,市教委负责监督检查。面上项目由各学校自行组织验收。

本次结题,鼓励已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的项目积极参加。目前还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原则上应于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届时北京市会组织验收工作。

三、结题报告书填写说明

“项目编号”填写批准立项文件中的编号,即“年度-项目顺序号”;“项目类型”填写重点、联合或面上;“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须与立项时保持一致,如发生变动,由学校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校章;“项目成果形式”填写论文、研究报告或课件等。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已经发表在合法的学术刊物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将报告附后,成果形式为课件的需附光盘或写明网址;“项目拨付经费”填写市教委实际拨付经费数,如自筹项目填写零。

四、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12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到9159金沙申请大厅质量科(行政楼4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Jwczlk@cufe.edu.cn。

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3)

2.项目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

3.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非自筹项目填写,见附件4)

联系人:蔡佳林/贾雪峰;联系电话:62288315。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