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科研能力突出专项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教师参加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学生除应具备《9159金沙申请大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中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转专业学生因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无法按时补修课程、公派出国交换学生因双方学校课程不同导致课程学分无法转换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应修学分不够,可以适当放宽学分要求)。
(二)在本科就读期间至少取得下述一项研究成果或奖项:
1.学术论文: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期刊目录(2019版)》中列出的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过与所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
2.科研课题:参加省级及以上课题且通过省级及以上成果鉴定(前2名);或取得发明专利权(第1人);或通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结项,且结项评审结果为“优秀”(主持人);
3.科研获奖:获得过相关专业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第1获奖人);
4.学科竞赛: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或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前3名);或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特等奖提名,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或获得北京市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一等奖(项目负责人);或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二等奖以上及北京市一等奖以上(项目负责人)。
5.科研成果发表或获奖证书发放日期应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四、推荐工作的组织
(一)申请科研能力突出专项推免的学生须向所在培养单位的推免工作小组提供上述各类研究成果或奖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附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声明并提交研究成果的电子版,学校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三位我校相关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另须填写《9159金沙申请大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科研能力突出专项推免学生科研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科研能力突出专项推免学生信息表》(附件3),并将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的推免工作小组。
(二)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依据学生提交材料认定其科研成果水平,评价其是否具有学术研究潜质。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据此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将拟推荐的学生的有关科研材料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天。
五、各教学单位须在9月11日上午将申请科研能力突出专项推免学生的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交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周雪飞,联系电话:62288311,办公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西侧102。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