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本预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点击:

教字〔2019〕17号

关于做好本预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尽快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各高校尽快落实。现就我校本预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的意义

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准确完备的学籍数据信息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做好本预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是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和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及时有序的开展。

二、核准和补录的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预科学生,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本预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XXX学院)》(见附表2)将单独发送至各学院学工负责人。

三、核准和补录的内容

此次核准和补录的内容为附表2,此表格共有19个字段,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学生的基本信息及学籍信息的核准,涉及到11个字段;第二部分是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信息的补录,涉及到6个字段;第三部分是填报负责人信息,涉及到2个字段。

具体信息项及指标解释参见《本预科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表》(见附表1)。

四、核准和补录的要求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2019年1月11日-2月27日

工作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核对附表2,并于2019年2月27日下班前将已完成的附表2的Excel版上报至邮箱jwcxjk102@126.com,邮件名称和文件名称均需改为“本预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XXX学院)”。

第二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6日

工作要求:组织学生认真核对纸质版“本预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XXX学院)” 表中的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字,若学生本人无法签字,可出具委托书(学院留存),委托他人代签,委托书式样见网址:/info/1026/4304.htm。各学院需在2019年3月6日16:00前上交学生签字、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章的纸质版“本预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XXX学院)”,学院南路校区交至实验楼102室,沙河校区交至师生服务大厅14号窗口。

(二)填表要求:

1.填附表2前,请填报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附表1及备注部分的内容,按要求填写;

2.各学院要按序填表,不允许变更附表2的格式,有选项的单元格务必从选项中直接选择;

3.父母身份信息的补录要保证填写的准确性,建议学院可要求学生上交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备查;

4.父母或监护人为两人的,为便于区分,应将父亲的身份信息填入父母或监护人1中、将母亲的身份信息填入父母或监护人2中;父母或监护人为一人的,将单亲父母的身份信息填入父母或监护人1中即可;如父母有离异、再婚等情况的,应以其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年度内是否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为准,或由家庭协商确定如何填写;

5.此次核准补录工作是配合学生家长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要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6.此项工作是一次性采集集中上报学信网的,税务机关随即采集数据,一年仅此一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时间及时准确上报,逾期不再组织上报工作。

附表1:本预科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表

附表2:本预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XXX学院)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