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字[2020]3号 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19日为夏季小学期(以下简称“小学期”)。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在落实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遵循“课程为基、多元发展”的原则,认真制定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与春、秋两学期互为补充,打造小学期多元化与个性化育人空间,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形式与内容

(一)小学期的教学活动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种形式。

(二)课堂教学活动主要包括:经典通识类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数据科学类课程、创新创业培训类课程、学术训练类课程、学科专业前沿课程或专题系列讲座。鼓励各单位聘请境内外高水平教师和业界专家来校授课。

(三)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社会实践课程、培养方案中适宜在小学期组织的集中实习、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等。其中,社会实践课程可依托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进行整体设计和组织。

(四)鼓励各单位围绕数据科学主题和“一带一路”建设主题开设相关课程,发挥优势、共享资源,联合组织开展小学期教学活动。

二、学分与课时要求

小学期教学活动学分与课时的对应关系为:课堂教学每16课时计1学分,以1-2学分课程为宜,可采用半天或全天式授课;实践教学每周(或每40课时)计1学分,其中,社会实践课程一般以2学分为宜,应安排不少于10课时的理论指导和不少于一周的社会实践。

三、课程申报与审核

(一)要求各教学单位至少报送1项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校内其他单位也可以参照上述要求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学期教学项目。

(二)各单位应对小学期开展的各类教学活动加强组织、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小学期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确保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聘请境内外高水平教师和业界专家来校授课、社会实践课程等进行审核,对经审定的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1日前报送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汇总表(附件1)。聘请校外教师授课或开设社会实践课程的请同时报送附件2或附件3。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109,电子版发送至jwctupei109@163.com。

联系人:任丽蓉/兰雅慧(62288057)

附件1: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外聘教师授课申报表

附件3: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社会实践课程申报表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