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学院: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学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京教函〔2021〕472号),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美育改革创新实践,现将通知转发并将我校征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不断引领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健康优美的心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选题方向
本次评选重点征集以下内容: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学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等。
三、写作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选案例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撰写且未公开发表。凡已申报过市级以上评选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案例撰写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案例文本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正文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300字。
3.每篇案例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四、报送安排
参选者撰写案例文本并填写《2021年北京市学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将案例、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jhk@cufe.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提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109,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下午5:00。
联系人:任丽蓉
联系电话:62288057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学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北京市学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申报书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