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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2〕40号 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63号)的规定,现启动2022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范围

2021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三)违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要求的;

其他有明确约定限制转专业的情形,按约定的转专业范围执行(1.保送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2.艺术类考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3.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的考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工作流程

1.4月1日前

请各单位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制定详细的《2022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表》(2020级和2021级可以按大类转专业,也可以明确转到具体专业,附件1),并于4月1日前报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

2.4月13日前

(1)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官网中向全校公布各单位《2022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2)各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做转专业条件设置(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3.4月14日8:00-4月20日24:00

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在教务系统中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一个转入专业(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4.4月25日前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教务系统中操作审核结论,为教务干事、教学院长二级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5.5月10日前

接收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操作审核结论,为教务干事、教学院长二级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6.接收学院选拔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1)接收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办法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遴选,遴选结束后在教务系统中操作审核结论,为教务干事、教学院长二级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2)将《2022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表》(全部申请转入学生排序后的名单,附件4)报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

7.公示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公示。

8.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学习管理和学费

1.已转专业学生在下学期期初到新专业办理注册和学籍手续。

2.转专业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现有培养方案,转专业前取得的课程成绩全部记入学生个人成绩单,由接收学院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或转换。对于转专业前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其他应修未修课程,学生应及时进行补修。请转专业学生与接收学院确认可转换课程后,于下学期期初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路径:报名申请→校内课程替代申请),转专业学生校内课程认定规则见附件5,该规则从2021级转专业学生开始执行。

3.所有转专业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业年限内完成转入专业的相应培养方案,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即可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即可授予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

4.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自转入后按转入专业和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63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转专业工作,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表进行,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2.接收学院的考核工作安排将根据北京市疫情变化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安排另行通知。

3.学生应慎重考虑本人能否完成新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特别是转入跨学科门类专业时,更应慎重。

4.请各单位将所有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送至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室或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glk@cufe.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表

2.转专业操作说明-院系

3.转专业操作说明-学生

4.2022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表(样表)

5.转专业学生校内课程认定规则(2021版)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