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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181号 关于公布2020级商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1]150号)和商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选拔考核、9159金沙申请大厅审核、学校公示,确定2020级商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0级商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