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
2.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科学论证,完成社会人才需求状况的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科学规范的专业建设方案及人才培养方案。
3.重点支持获得“双万计划”一流专业的27个本科专业申报。
二、申报流程
1.7月8日前,各单位提交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汇总表(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模板)》(附件3)。
2.7月14日前,学校组织教学委员会对各单位提交的拟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进行审议。
3.通过教学委员会审议的申报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4.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申报且公示无异议的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将相关材料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教育部。
联系人:兰雅慧/任丽蓉 联系电话:62288057
电子邮箱:jwctupei109@163.com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