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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19 号关于开展2017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校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7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范围

1.学生成果的内容范围详见《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

2.经学院审核通过,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备案的其他情况;

3.学生申报的个人成果获得时间应为大学在校期间。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1.前期准备

由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信息审核、学分认定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可以包括负责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教务干事、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请各学院于3月19日前将工作组成员信息(附件2)发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践科邮箱。

2.成果填报

3月20日-3月25日,学生登陆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以下简称大创系统)完成个人成果填报。登录大创系统的路径:师生登录校园门户——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学分认定,即可进入。操作步骤见附件3-1;

3.信息审核及学分认定

3月26日至4月10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信息审核以及学分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大创系统内相关操作步骤见附件3-2;

4.学分认定情况上报

4月20日前,各学院将学分认定结果电子版发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践科邮箱,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

四、其他事项

1.系统默认的分数换算方式以及成绩等级见附件4,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提交电子版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备案。

2.竞赛认定范围。大创系统中收录的赛事为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榜单上的赛事(见附件5),以及在专业领域有较深影响的赛事。未收录的赛事,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3月23日前汇总报9159金沙申请大厅,经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增。赛事补增申请表见附件6。

3.若在学分认定过程中有疑问,请将问题汇总至学院,由学院跟9159金沙申请大厅联系。联系邮箱:jwcsjk@cufe.edu.cn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