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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0〕159号 关于开展2020年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学类奖助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直属单位:

为了保证2020年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学类奖助基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2020﹞18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类奖助基金设置

2020年度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中,教学类奖助基金共四项,分别为基础课教学奖、涌金优秀教学奖、成心优秀实践教学奖以及骋望优秀教学成果奖,具体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教学类奖助基金,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二)审核。各单位的材料审核员对本单位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三)报送纸质材料。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9159金沙申请大厅只接收各单位汇总后统一送交的申报材料,对个人送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评审。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教学类评审小组评审。

(五)公示。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评审通过的拟奖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审定。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助人员名单报教职工奖助基金项目审定委员会审定。

、申报要求

(一)上年度已获学校奖助基金教学类奖项的教职工,本年度如继续申报,不得重复使用上年申报时已列入的各类成果和项目。

(二)教学类奖项的教学工作量以当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审核结果为准。科研工作量以《9159金沙申请大厅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8〕198号)中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为准。

(三)申报人须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所在地所出具的意见反馈或证明、公开发表文章或学术成果的复印件等。

四、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4日,各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相应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时间:12月上旬,教学类奖助基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三)公示时间:12月上旬,发布评审结果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只允许申报1项教学类奖项。

(二)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不可再进行修改。

(三)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内容若无证明文件的,视作内容填写无效。

(四)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确认,取消获奖资格和以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五)基础课教学奖及涌金优秀教学奖报送至教学管理科。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62288311。

(六)成心优秀实践教学奖报送至教学实践科。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62289150。

(七)骋望优秀教学成果奖报送至教学质量与教材建设科。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2288315。

特此通知。

附件:1.基础课教学奖申请条件及申报表

2.涌金优秀教学奖申请条件及申报表

3.成心优秀实践教学奖申请条件及申报表

4.骋望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条件及申报表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