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6日为夏季小学期(以下简称“小学期”)。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在落实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遵循“课程为基、多元发展”的原则,认真制定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与春、秋两学期互为补充,打造小学期多元化与个性化育人空间,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形式与内容
(一)小学期的教学活动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种形式。
(二)课堂教学活动主要包括:
1.各类选修课程:含经典通识类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育、美育、劳育类通识课程、数据科学类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学术训练类课程、学科专业前沿课程。
2.各类学术讲座及国际交流活动:鼓励各学院积极聘请境内外高水平教师和业界专家到校为学生开设各类学术讲座,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等,丰富小学期教学和学术活动内容。
(三)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
1.实践类课程:培养方案中适宜在小学期集中组织的课程设计、社会实践课程等。
2.集中实践活动:如集中实习、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劳动实践等。劳动实践可以依托暑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专项科研训练等进行整体设计和组织。
(四)鼓励各学院发挥学科优势,强强联合,共同组织开展小学期教学活动,通过引进资源、自主开发等方式,围绕数据科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等相关主题开设优质课程、开展实践活动。
二、学分与课时要求
小学期教学活动学分与课时的对应关系为:课堂教学每16课时计1学分,以1-2学分课程为宜,可采用半天授课,一天不超过6课时;实践教学每周(或每40课时)计1学分,其中,社会实践课程一般以2学分为宜,应安排不少于10课时的理论指导和不少于一周的社会实践。
三、课程申报与审核
(一)要求各学院至少报送2项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校内其他单位也可以参照上述要求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学期教学项目。首次开课项目需提交开课申请表(附件2、3);已开过的课程只需要填报教学计划(附件1),无需再次提交开课申请表。
(二)各学院应对小学期开展的各类教学活动加强组织、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小学期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确保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聘请境内外高水平教师和业界专家来校授课、社会实践课程等进行审核,对经审定的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5日前报送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汇总表(附件1)和开课申报表(附件2、附件3)。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424,电子版发送至jwcjhk@cufe.edu.cn。
联系人:李荣、兰雅慧(62288057)
附件1:2022-2023学年夏季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夏季小学期外聘教师开课申报表
附件3:2022-2023学年夏季小学期校内教师开课申报表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