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9159金沙申请大厅关于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的总体方案》(校发[2022]36号)的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十四五”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立项数量和申报推荐范围
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拟建设150门左右,各单位不限制申报推荐名额。申报推荐课程须为学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通修课程(含思想政治与军事理论课、外语类课程、数学类课程、体育类课程、计算机类课程)、基础核心课程(含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开放选修课程(含专业进阶课、专业拓展课)。
已获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育部和北京市课程思政示范课、北京市优质本科课程等省部级以上课程,直接认定为“十四五”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2021年以来已获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培育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不再申报,在本次立项中,直接认定为“十四五”校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
学校获批的国家级和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应以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为契机,加强专业核心课程质量建设,为验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立项建设课程类别
本次立项建设的“十四五”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等四个类别。各类别课程立项建设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推荐课程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立项后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详见本通知中四类立项课程的具体要求),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激发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
2.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3.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4.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5.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6.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四类立项课程的具体要求
1.线上一流本科课程。主要从学校已立项建设并制作完成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中申报遴选,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具有中财大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课程。非学校立项,但已经完成课程视频制作,且在相关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也可申报。
2.线下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4.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要求
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专任教师,且是所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若是课程的共同授课教师,则讲授该门课程内容比例须在30%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四类课程在申报中,还应符合申报书中提出的要求。
四、申报推荐组织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单位务请高度重视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推荐单位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经费支持。获批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的,学校将予以一定建设经费支持,具体支持额度和拨付方式,根据学校预算规定执行。课程建设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在认真组织申报推荐的基础上,以单位形式,统一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报送推荐课程,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四类不同课程分别填写对应的申报书,见附件1-1至1-4);(2)各单位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由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各单位可统一对所有申报人和团队成员出具一份意见,也可按照不同申报课程分开出具)。
(六)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办公楼422),联系人:蔡佳林,联系方式:010-62288890,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jwczhk@cufe.edu.cn.
附件:
1-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
1-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1-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1-4.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2.9159金沙申请大厅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