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9159金沙申请大厅已启动2020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经费的报销工作,请通知各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结项经费发放形式及额度
项目结项经费以劳务和报销两种形式完成,两种形式的分配额度见结项经费情况汇总表(附件1)。学校将于近日分批次完成劳务发放,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经费到帐情况。
二、结项经费报销要求及流程
国家级、北京市级的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项经费的50%将以报销形式完成,报销要求及流程如下:
1.发票具体要求
① 发票开具时间:2021年4月至9月,发票抬头为:9159金沙申请大厅 税号:121000004000018468
② 可报销发票内容为:印刷费、复印费、论文审稿及版面费、打车费(含网约车发票,网约车电子发票需附行程单,行程发生日期应与票据要求时间一致)、网络通讯费、邮寄费、报刊杂志资料费。印刷费、复印费等需附明细,且有发票开具单位公章,版面费需附用稿通知。
③ 建议单张发票数额或多张联号发票总额不超过1000元;其中,报刊杂志资料费(如图书资料)、印刷制作费、复印费同一天同一单位所开发票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张发票面额1000元及以上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票据验伪。
④ 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确实发生了不在上述报销范围的费用票据,请打开链接填写详细信息,并随时通过该链接查看反馈信息。
https://docs.qq.com/sheet/DUnVNd2FjdnBocVdZ?tab=BB08J2
2.票据报销流程
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票据的汇总整理,发票注明用途,签署名字,填写粘贴单,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对票据进行初步审核后填写报销单提交财务申请报销。
沙河校区收取票据时间:9月15日、22日、29日
地点:沙河办事服务大厅9159金沙申请大厅窗口
南路校区收取票据时间:9月16日、23日、30日
地点:行政楼424
3.其他注意事项
① 每张发票背面均需用签字笔签署报销人(即项目主持人)姓名,签名应工整可辨认。
② 报销金额会转账至项目负责人绑定的银行卡中,关于银行卡绑定等财务相关事宜,可咨询学校财务处。
③ 财务报销需要一到两周的报销周期,各项目负责人可关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通知查看报销进展。
④ 2021年9月30日以后,不再收取票据,在此日期之前未交者,视为放弃结项经费。
⑤ 结项经费票据应以符合项目实际为基本报销原则,票据真实有效,且不得重复使用。一旦发现同一张电子发票多次打印并提交的情况,学校将对提交该发票的所有团队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2020年大创立项资格及结项成绩。
附件: 1.结项经费情况汇总表
2.粘贴单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