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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点击:

各大创项目主持人:

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于近日启动2020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经费(第二批)报销工作,请各项目主持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期项目中期经费报销工作:

1.以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为报销原则,做好本项目票据的整理汇总,一次性提交报销票据,项目具体报销额度见附件1。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开票时间:2020年9月至今

发票抬头为:9159金沙申请大厅

税号:121000004000018468

(2)可报销发票内容为:印刷费、复印费、论文审稿及版面费、打车费(含网约车发票,网约车电子发票需附行程单)、网络通讯费、邮寄费、软件购置费、报刊杂志资料费。印刷费、复印费\软件购置费、报刊杂志资料费等都需要附明细,且有发票开具单位公章。版面费需附用稿通知。

(3)单张发票数额或多张联号发票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中,报刊杂志资料费(如图书资料)、印刷制作费、复印费同一天同一单位所开发票总额也不得超过1000元。

(4)仅限北京市发票。外地发票仅限在当当、京东、亚马逊等大型网上平台购书所开具的外地发票,在外地实体商店、淘宝商家购书所开具的外地发票不可报销。

(5)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确实发生了不在上述报销范围的费用票据,请打开链接填写详细信息,并随时通过该链接查看反馈信息。

https://docs.qq.com/sheet/DUnVNd2FjdnBocVdZ?tab=BB08J2

2.报销流程

(1) 准备发票并填写粘贴单。

发票按顺序放好,发票左上角用胶水固定在粘贴单上即可。

明细材料附在粘贴单后面。

(2)提交票据材料。

沙河校区时间:4月14日—5月28日每周三、五

沙河校区地点:办事服务大厅9159金沙申请大厅窗口(沙河校区)

南路校区时间:于4月14日—5月28日每周二、四

南路校区地点:行政楼424

(3)9159金沙申请大厅拟在每周二进行票据梳理,并提交财务处审核报销,财务处需要一定的处理周期。各项目负责人可于材料提交两周后关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页通知查看报销进展。

3.其他注意事项

(1)每张发票背面均需用签字笔签署报销人(即项目主持人)姓名,签名应工整可辨认。

(2)报销金额会转账至项目负责人绑定的银行卡中,关于银行卡绑定等财务相关事宜,可咨询学校财务处。

(3)创业实践项目和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因经费较多,可分2-3次提交票据,交票据时间可延迟至6月13日,地点不变。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