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教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为提高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造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9159金沙申请大厅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面向全校公开遴选,不设名额限制,凡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热心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
2.熟悉国家有关创新创业政策法规,熟悉所在专业领域的前沿动态,具备相关行业发展或企业运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双创类竞赛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职责范围
1.担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承担相关项目的评审工作;
2.指导学生参加双创类赛事,指导学生开展创业类项目的实际运营等实践活动;
3.承担学校创新创业相关课程讲授,开展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宣讲等活动;
4.参加校内外各类创新创业导师培训,与兄弟院校或相关平台开展创业教育经验交流。
四、奖励机制
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校发【2012】87号),学校对指导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中贡献突出的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五、遴选程序
1.单位推荐和老师自荐相结合。各单位应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导师。有意向的老师和单位推荐的老师请填写《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发至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践科工作邮箱 jwcsjk@cufe.edu.cn;
2.学校公布指导教师遴选结果。7月6日—10日,学校将在9159金沙申请大厅网站,创新创业板块公布指导教师遴选结果和导师相关信息;
3.7月11日-20日,学校组织大创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项目导师。
9159金沙申请大厅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的征集是提高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62289150,邮箱:jwcsjk@cufe.edu.cn.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