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一流本科建设进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8年度资助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8〕76号)的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教育教学改革基金(以下简称“教改基金”)2018年度资助课题立项工作。
经专家组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决定立项资助《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研究与改革实践》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一流本科教育”背景下财政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等学院重点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3项,《“互联网+政府采购招投标”实验教学创新》等教师个人教改课题20项,《移动教学模式在本科教学中的运用—以会计学课程为例》等教改后期认定资助课题4项,《财经类专业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机制研究》等学院自筹教改课题12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一、研究周期
本年度获准立项资助的教改课题原则上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结题,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延期半年。
二、经费资助
学院重点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教师个人教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教师个人教改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教改后期认定资助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和学院自筹教改课题经费分别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和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解决。
资助经费分三次划拨,立项后下拨项目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项目总经费的30%,项目结题后下拨剩余20%经费。
三、课题管理
课题管理采用年度审核、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相结合的方式。2019年6月开展中期检查,2020年6月进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与年度审核不合格的项目需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中止经费资助。
年度审核与中期检查需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展及成果报告,课题申请结题需提交高水平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成果、创新点及应用情况等),并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改论文,且注明“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8年度资助课题”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其中,学校重大课题、学院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B类及以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教师个人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教师个人一般课题、学院自筹课题须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对于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并对优秀课题进行奖励。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负责人可申请延期半年结题。延期仍无法完成者将被撤销课题立项资格,并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9159金沙申请大厅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8年度立项资助课题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