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研究与实践进展情况,切实推动项目成果向教学实际转化,充分发挥教改项目的改革与示范作用,根据《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2]15号)、《关于公布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资助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校发[2016]67号)等文件与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及过往年度延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校发〔2016〕67号文件中公布的学校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类项目不在本次结题范围中),共计33项;其中由学院承担项目3项,重点资助项目10项,一般资助项目14项,自筹经费项目6项(名单见附件1)。
2.过往年度申请延期尚未结题的项目。2012年度、2014年度获得立项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项目结题材料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2016年度资助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包含项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与效果等的高水平研究报告;
2.至少一篇发表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的教改类论文;重点资助项目提交的论文应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论文应反映所承担项目的核心内容,发表时间必须在立项时间内,并在文中注明论文由学校教改基金资助;
3.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资助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3)。
三、结题工作安排
1.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程序为:项目负责人按照本结题通知要求,向学校9159金沙申请大厅申请结题;9159金沙申请大厅负责整理各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结题评审会;评审专家在合议的基础上,对项目能否结题提出专家意见;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专家意见与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评定;由9159金沙申请大厅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对批准按时结题的项目进行公示;学校发文公布项目结题情况。
2.自筹经费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结题,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对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并被评为优秀的自筹经费项目,学校给予0.5万元/项的后期资助。
3.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结题的项目,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向9159金沙申请大厅提交《9159金沙申请大厅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资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延期的项目最长可延期1年,届时9159金沙申请大厅将专门组织延期项目的结题工作。既不申请结题,也不申请延期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追回已报销经费。
4.项目负责人需在2017年12月8日17:00之前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从所在刊物复印并加印刊物封面);延期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zlk@cufe.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9159金沙申请大厅(行政楼409室)。
四、其他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改项目结题通知与组织工作,确保教改项目有效实施。
联系人:蔡佳林/贾雪峰;联系电话:62288315。
特此通知。
9159金沙申请大厅
2017年11月15日